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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动地热能等供暖 到2025年清洁取暖率提高到75%
地大热能地热+网讯:《黑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动清洁取暖和智慧供暖,实施清洁燃煤、煤改电、煤改气以及生物质、地热能、太阳能、风能、工业余热等供暖方式。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省清洁取暖率提高到75%。
在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方面,《方案》明确,鼓励低碳和近零能耗建筑技术应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2000年以前非节能建筑“应改尽改”,加快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发展,积极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落实国家绿色高效制冷行动要求,提升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领域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
《方案》提出,重点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积极推广公共机构太阳能光伏以及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技术应用,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能源高效利用。
据黑龙江省发改委提供的信息,2021年年底,黑龙江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0.2%,比2016年增加51%。地热、污水源、工业余热、石墨烯热源等功莫大焉。
黑龙江省地热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但目前地热能采集形式单一,采用取水方式进行的地下水源热泵供暖项目,存在尾水回灌困难、能源利用效率呈衰减趋势等问题。对此,2020年底出台的首部以清洁供暖为主题、以地热能为专项的省级规划——《黑龙江省地热能供暖专项规划》明确提出,根据该省地热能资源禀赋、气候特征及技术经济条件,遵循“取热不取水”和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七台河、绥化、鹤岗等所辖不同区域为地热能供暖优先发展区和适度发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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