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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湖北“十四五”规划:加大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技术推广力度
地大热能:2022年10月17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因地制宜推行热泵、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开展浅层和中深层地热能资源调查,加大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技术推广力度。
为加快建筑领域低碳高效发展,《规划》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修订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等标准。制订湖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支持武汉、襄阳、宜昌等地率先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零能耗建筑试点。
《规划》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鼓励发展分布式高效取暖,推动采暖、生活热水逐步实现电气化。在武汉、襄阳、宜昌等地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和制冷应用。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行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限额管理,开展绿色建筑后评估试点。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75亿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达到100%,建筑能效水平提高15%,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
同时,《规划》鼓励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探索地热能开发利用,开展浅层和中深层地热能资源调查。要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比“十三五”末期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规划》特别提出,在江汉盆地、南襄盆地、武汉新洲凹陷等地区,开展中深层地源热泵技术利用勘查、试验、评价。
《规划》设立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湖北省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能力明显增强,碳排放强度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管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积极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多层次试点示范体系基本建成,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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