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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江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开发地源热泵等业务 探索清洁能源非电化利用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的通知》发布。


江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开发地源热泵等业务 探索清洁能源非电化利用-地大热能



通知显示,要积极打造园区新型电力系统,加大开发利用新能源,探索绿色供冷供热新途径,持续推进电能替代,鼓励绿电绿证交易,打造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示范区。

 

1.积极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产业园区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按照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积极扩大绿色电力占比。

 

2.提高绿电就近就地消纳能力。合理利用园区所在区域及周边已建与规划建设新能源项目及区域电网资源,打造绿电专供变电站,构建绿电可物理溯源的供电格局,有效降低园区电力碳排放因子。

 

3.支持新型储能应用推广。鼓励在电网、电源及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新型储能协调发展,提升园区的新能源就地并网消纳能力,支持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广。

 

4.探索清洁能源非电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开发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生物质供热、绿氢供热等业务,因地制宜推动(近)零碳园区通过余热利用、ING 冷能利用。

 

5.推进园区微电网建设推动微电网与主网协同发展,加快园区微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动新能源、负荷和储能合理接入微电网,通过主网、配网、微电网协同运行与分层分级控制,促进园区新能源、负荷、储能的聚合和调控。

 

6.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等,推动工业生产、交通出行、居民生活电气化。

 

7.积极探索氢能开发应用。因地制宜发展风光储氢项目,丰富绿电制氢、燃气掺氢燃烧、氢燃料电池汽车等应用场景,推动研究氢能和新能源多能互补应用,探索油电气氢一体化电站示范建设。

 

8.鼓励积极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引导园区内企业积极购买绿色电力及绿色电力证书,将绿电、绿证交易等市场手段作为打造(近)零碳园区的一个重要途径。

 

9.推广综合能源服务积极培育集冷、热、电等多种能源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商,探索负荷聚合服务、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等终端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在园区内的应用。

 

通知指出,(近)零碳园区阶段,可再生电力消费占比(含绿证)应在30%及以上,先导区应在70%及以上;零碳园区阶段,可再生电力消费占比(含绿证)应在70%及以上,先导区应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