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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 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供热应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支持建筑领域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供热应用。
到2025年,全区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持续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达到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公共机构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6%,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到2027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进一步扩大,近零能耗建筑实现种类和数量进一步增长,节能设计标准逐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优化新建建筑节能降碳设计,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采用高效节能低碳设备,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和防火性能,大力推广保温结构一体化。
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升级。结合城市更新(城市体检),对既有建筑节能基础数据开展定期评估,建立地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结合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小区公共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工作统筹推进。用足用好中央补助资金,支持银川市、固原市、中卫市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部分的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标准规定,改造后整体能效提升30%,公共建筑改造后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加大高效节能家电等设备推广力度,鼓励市、县(区)通过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引导居民淘汰低效能落后用能设备。
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持续推动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出台有利于建筑光伏发展的机制和政策措施,协同推动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支持建筑领域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供热应用。
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制定供热分户计量改造方案,明确每年度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分户计量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逐步推动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户内不具备供热计量改造价值和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可实行按楼栋计量。
提升农房绿色低碳水平。坚持农民自愿、因地制宜、一户一策原则,推动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引导农民减少煤炭燃烧使用,鼓励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取暖。
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稳步提升。
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推广。依托区内外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绿色低碳建筑关键技术攻关,研发适宜宁夏地区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统筹利用专项奖补资金及现有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支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技术的研发应用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低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