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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五部门《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源头减碳

工信部联节﹝202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资委、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资委
2026年1月14日
《意见》指出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源头减碳。在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鼓励工厂实现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探索开展绿电直连,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创新驱动,技术赋能。加快清洁能源技术、低碳技术、数字技术等系统集成和耦合应用,推动基础前沿和颠覆性技术研发攻关和成熟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通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