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资源开发利用

地热资源开发条件

  地热资源开发受到热储层埋藏深度、地热水温度、水量、水质等的限制,可开发利用地热资源被限制在一定的地热异常区内,根据中国近年来地热资源开发的实际情况及国外的经验,地热资源开发应符合下述条件:
 
  1.热储层埋藏深度
 
  根据中国目前开采技术经济条件的可能性,并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将地热储量分为两类:
 
  能利用储量:指热储埋深小于2 000m,便于开采,经济效益好,在开采期间不会发生严重的环境地质问题,符合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储量。
 
  暂难利用储量:指热储埋深大于2 000m,开采技术条件较困难,难以获得经济效益,暂不宜开采利用,而将来有可能开采的储量。
 
  按上述规定,目前对于地热资源开发,主要限于热储层埋深在2 000m以浅的深度内,但随着技术经济的发展,在一些大型沉积盆地区的地热资源开发深度已达到2 500m以上,如天津滨海西安地区。
 
 
  我国以中、低温地热田为主,开发地热资源主要用于供暖医疗洗浴,作为医疗洗浴用水,一般不应低于35℃;作为供暖用水,则不得低于60℃,低于此温度,开发将是不经济的。对传导型地热田来讲,地热水温度取决于热储盖层地温梯度热储层的埋藏深度,因而规定了地热异常区或可供开发利用热异常范围应符合下述条件:
 
  1)热储盖层的平均地温梯度不小于3℃/100m,
 
  2)1 000m深度以浅获得的地热水温度不低于40℃。
 
  3.地热水水量
 
  取决于热储层的渗透率和成井的单井出水量。规定热储层的渗透率不少于0.05μm2,单井出水量不少于300m3/d。
 
  4.地热水水质
 
  对地热水水质要求因用途不同而异,目前大量用于供暖医疗、洗浴的地热水,主要是矿化度小于3.0 g/L的低矿化水,少数医疗洗浴用水采用3.0~5.0g/L,高于5.0 g/L以上的地热水,因其废水排放有环境污染问题,而很少开发利用或只是少量的间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