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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关于碳达峰碳中和,中央出台重磅文件

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有哪些要点?看梳理↓

 

主要目标

 

■到2025年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

 

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重点部署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

 

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

 

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节能降碳为导向,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

 

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开展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

 

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出台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

 

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

 

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的衔接,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地区实行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

 

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石油消费“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

 

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

 

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因地制宜开发水能。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利用生物质能

 

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

 

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

 

推进高效率太阳能电池、可再生能源制氢、可控核聚变、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等低碳前沿技术攻关。

 

建设碳达峰碳中和人才体系,鼓励高等学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

 

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

 

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设立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

 

完善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

 

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