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

环境水文地质条件调查方法

  天然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应调查收集下列资料:
 
  a.气候、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
 
  b.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和地貌特征及主要矿产;
 
  c.包气带岩性、厚度与结构;
 
  d.含水岩层的岩性、结构、厚度和富水性;
 
  e.隔水岩层岩性、厚度、结构;
 
  f.地下水水位、水质和水温特征;
 
  g.地下水类型、补给、迳流和排泄条件;
 
  h.地下水环境背景值(污染起始值)或对照值。其确定的主要方法有: 充分收集历史的水文地质资料法确定;利用已有的区域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资料;在邻区选择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相似、地下水污染较轻地段作为对照区,取样统计确定。
 
  人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地下水开发利用状况调查,应了解主要开采层的层次、开采量、开采强度、开采井的密度、深度、施工结构质量更替情况。开采过程中水质、水量、水位的变化。
 
  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a.工业污染源调查。应查明工业污染源的位置。由废水、废气、废渣中排出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年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途径和去向;处理及综合利用状况;
 
  b.生活污染源调查。应了解生活污水医疗卫生废水的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途径、去向与处理程度;生活垃圾、粪便的排放、储存、处理利用状况;露天厕所分布状况。
 
  c.农业污染源调查。应了解郊区化肥、农药和农家肥施用量及其历年的变化;较大的牲畜场分布、规模与发展状况;污灌区位置、范围、污灌量、灌溉方式、污水的主要成分和作物种类。
 
  大气、地表水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调查大气、地表水与土壤中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污染程度、范围与演变过程、污染原因和途径。
 
  与地下水有关的其它人类工程活动调查。应收集调查改变天然地质结构的各种地下工程。改变环境化学条件的矿产开发等工程活动及其对环境生态的影响等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