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

环境水文地质监测的方法

  环境水文地质监测是通过对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水质的长期监测查明地下动态变化的重要手段,是进行城市环境水文地质质量评价、解决地下水合理开发科学管理的基础工作。
 
  地下水监测网的布设。
 
  应以最小量监测点控制较大的面积,获得大量典型动态资料。具体布设应考虑:
 
  控制不同的水文地质单元。
 
  控制不同的含水层(组),特别是易污染层,监测重点是主要供水目的层及已污染的含水层。
 
  控制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区、地面沉降区,以及控制其他专门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等。
 
  地下水监测点的选择。
 
  必须是具有代表性的单孔或孔组,其基本水文地质资料齐全,取水结构清楚,并可以保持监测时间的连续性。
 
  作为水质监测的点应该是常年使用的生产井或泉。
 
  地下水监测点分类。
 
  可分为区域性监测点和专门性监测点两类。
 
  区域性监测点又可分为控制性监测点和辅助性监测点。
 
  控制性监测点一般是在供水勘探过程中选留下来作为长期监测的钻孔和专门施工的监测孔。
 
  它主要构成不同水文地质单元和不同含水层组地下水动态特征的基本监测线。
 
  辅助性监测点属于面上均匀分布的点,一般选择机井、民井即可。
 
  专门性监测点是指为某种或某些专门目的,如为了解某一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而布置的监测点,包括监测地下水位下降漏斗、监测地面沉降、监测海水入侵、监测某一污染源对地下水污染的影响等的监测点。
 
  监测点的密度可根据工作比例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及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1:2.5万、1:5万、1:10万监测点的数量可考虑1km20.11个,控制性监测点数量占监测点总数的百分比一般不应低于20%。
 
  地下水监测要求。
 
  水位监测频率。
 
  根据水动态变化幅度和监测点分类确定地下水位的监测频率。控射性监测点每5天监测一次(其中20%的点应安装自计水位计),监测日期一般要求为逢五逢十日。辅助性监测点可每10天或每月监测一次。在南方岩溶地区的监测频率:控制点每3天一次,雨季还要加密至每天监测二次。
 
  每1年要统测一次丰、枯水期的水位。
 
  水质监测频率。
 
  一般每年采样两次,即在地下水的枯水期与丰水期各采一次。根据具体情况,采样次数可适当增加,在已了解水质变化规律的情况下也可1-2年采样一次。
 
  每3年进行一次监测点水质普查,具体要求按环境水文地质调查有关条款实行。
 
  水质监测项目,控制性监测点除简分析项目外还包括铁、锰、铜、锌、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化学耗氧量、生物耗氧量、氟化物、硒、砷、汞、镉、总铬、铬、氰化物、挥发酚、细菌及大肠菌群等。辅助性监测点根据调查区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