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

水文地质物探的部署原则与工作流程

  一、部署原则
  (一)条件原则
  运用物探方法解决地质任务,须具备可被利用的地球物理前提条件。
  1)被探测的地质体与围岩的物性参数应有一定差异。
  2)被探测地质体的尺度与其埋深比较应有一定的规模。
  3)由被探测的地质体所引起的异常值,在干扰背景上应有足够的显示,欲探测的异常能被识别,干扰信号能予消除。
  不具备相应地球物理前提条件时,不宜盲目布置有关物探方法工作。
  (二)综合原则
  包括物探方法之间、物探与其他学科之间两个层面的综合。
  1)物探方法的综合。选用物探方法应采用两种以上,从不同地球物理特性识别地质体,减小多解性,并达到相互验证的目的。
  2)与其他学科之间的综合。与地质、水文地质等其他学科的结合,尤其是测线的布置,资料的解释等方面。目的在于提高物探勘查资料的准确性。
  物探测线应尽量与被测地质体的走向垂直,测线应尽量重合(或平行)于地质勘探线;测网密度与工作比例尺应根据任务性质、被测地质体的大小及其异常特征确定,并应尽量与工作区以往地质工作或其他物探工作比例尺一致,并参照相应的技术规程 布设。

  二、工作流程
  利用物探开展水文地质调查(或勘查)时,宜按照以下步骤开展工作。
  1)收集工作区已有的地质、水文地质、物探、钻探等资料,充分分析、掌握工作区的地质、水文地质背景、地球物理特性,为开展进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2)野外踏勘,主要熟悉野外的工作环境条件,选择测线位置,在有已知孔旁进行方法有效试验,为选取合理的方法提供基本依据。
  3)根据工作任务性质,编写物探工作方案(或设计),其内容一般包括:工作目的与任务,工作区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地质与地球物理条件概况,选用的工作方法,野外工作布置,所需人员与仪器的配置,经费预算,组织管理,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等。
  4)按照工作方案(或设计)开展外业探测工作和必要的室内试验、模拟工作。
  5)室内资料整理、处理与解释,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物探成果一般包括:工作实际材料图,勘查、测试原始记录(数据、图像、曲线、磁盘、卡片等),资料解释材料(处理曲线或图像、推断的地质平面图、剖面图以及相关估算的水文地质参数、成果验证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