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座机:027-87580888
手机:18971233215
传真:027-87580883
邮箱:didareneng@163.com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校内(武汉)

综合能源

能源托管+建筑碳信用:节能降本、降低碳排和能耗

能源托管项目实施的核心诉求有两个,一是节能降本,二是降低碳排和能耗,两者密不可分。“双碳”目标提出之后,公共建筑绿色低碳化转型不断向纵深推进,能源托管模式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同时,全国及地方碳交易市场体系逐渐完善,碳交易日益活跃。

 

能源托管项目通过节能改造和精细化运营产生的减碳效益,除了满足用能单位节能降碳需求之外,将减排量认证后以建筑碳信用产品挂牌入市,也成了增收的渠道之一。

 

简单来讲,建筑碳信用=建筑减碳成绩单+可交易的碳资产,对用能单位和能源服务商而言,建筑碳信用也就成了不能不了解的概念和产品,其产生的收益将有利于辅助项目运营和深挖节能潜力。


能源托管+建筑碳信用:节能降本、降低碳排和能耗-地大热能

 

什么是建筑碳信用?

 

建筑碳信用是指通过对建筑领域节能减排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后,所产生的可交易碳资产。其核心是将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减碳行为转化为标准化的碳信用凭证,用于碳市场交易或抵消碳排放

 

10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6项CCER方法学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到建筑领域的分别是既有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与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能效提升。至此,CCER方法学2023年首批4项扩容至累计13项,覆盖领域也从风电、造林等“本身绿”领域,延伸至建筑节能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高碳转低碳”的转型领域,为全国碳市场提供更多低成本减排量。

 

2023年12月20日,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发布的国内首个建筑碳信用领域的团体标准——《公共建筑综合性减碳改造项目碳减排量认定技术规范》(T/CSES 128-2023)正式施行。其中提到公共建筑减碳改造应在保证室内适宜环境的基础上,降低建筑的能源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碳排放量,改造后的建筑室内环境指标应满足改造设计要求。公共建筑减碳改造宜优先使用投入少见效快的改造措施,或通过合理的调节,改变不合理的运行管理方式,提高用能系统的运行效率。

 

文件还明确给出了碳减排量的认定规则和计算方式(包含空调供暖、通风空调生活热水、电梯系统、炊事用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并创新地将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应用与减排量核算,确保数据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能源托管项目业主或能源服务公司可对实施节能改造公共建筑(如政府办公楼医院、商场等),按照官方方法学计算减排量,并经过认证后,到碳资产交易市场中挂牌上市。

 

中国最大的碳交易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CEA),CCER作为一种补充机制,则能够发挥差异化作用,有效在全国碳市场完成履约的基础上实现额外减排收益。而区域性碳市场又丰富了碳资产交易的灵活性。

 

实践也证明,这种模式是可行的,已经有一些建筑碳信用产品成功挂牌上市,并产生了交易。

 

给能源服务商的几个建议

 

未来碳资产的价值会越来越大,对于公共建筑而言,建筑碳信用的用途也比较多,比如能够以此为抵押进行低息贷款或者融资、挂牌交易、ESG认证等。

 

那么,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后的减排量转化为建筑碳信用并进行挂牌交易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1)在实施能源托管项目时,建设能碳管理平台、做好能耗监测已成必选项。同时,建筑碳信用的审查规则比较严格。建议服务商紧扣碳信用核证的MRV(可检测、可报告、可核查)核心要求,考虑到未来全国碳市场体系的完善,要用准相关方法学搭建监测系统,系统至少接入省级级以上能碳监管平台。数据采集要精准,对空调、照明、动力等重点系统进行分项计量,覆盖电、燃气等全能源类型,数据需关联对应排放因子,格式适配第三方核查需求(严选第三方核查机构,增加保障),原始数据做好存档。

 

2)明确碳资产归属问题。建筑碳信用是建立在节能改造基础之上的,能源服务商一定要与用能单位确认好碳资产的归属问题,避免因此产生分歧与争议。

 

3)了解碳资产交易规则。比如前文提到的碳资产不能“一物多用”,即进入市场后,可能会影响其它金融工具的使用。此外,避免同一项目同时在不同机构进行申请,比如四川“碳惠天府”与国家CCER存在互斥性。